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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宗95万㎡!2022年青岛第一批集中供地清单曝光!
来源:乐居买房2022-02-26 08:13:29

  乐居买房讯 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管理局最新消息,2月26日,青岛2022年第一批次集中供地正式登场,共计挂牌土地16宗,占地面积约40.67万㎡,规划总建面约95.48万㎡,其中出让部分建面91.61万㎡,起拍总价36.44亿元。较2021年第一批次大幅减少47宗,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同样大幅下滑。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集中供地中市南、市北、崂山、高新区均无地块供应,主城区中仅李沧区有1宗地块供应;供应大户依然为西海岸新区和城阳区,分别供应10宗和4宗,即墨区供应1宗地块。

  青岛2022年第一批次集中供地竞拍规则较去年第三批次规则基本一致,但也做了细微的调整。 

  拍卖时间分区进行:

  李沧区:2022 年3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西海岸新区:2022年 3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即墨区:2022年3月18日14时

  城阳区:2022年3月18日14时30分

  李沧区

  李沧区此次仅供应土地1宗,占地面积约4.29万㎡,规划总建面约12.87万㎡,起拍楼面地价8000元/㎡,起拍总价10.07亿元。地块拍卖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9时30分。

  该地块是二批次供地中挂牌又撤回的地块。位置是在李沧区重庆中路以东、京口路以南,规划为城镇住宅商服用地,出让部分的占地面积约3.84万㎡,建筑面积约12.59万㎡,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另外划拨教育用地占地面积4500㎡。

  该地块的北侧是尚未“出嫁”的北方汽车交易市场地块和美猴王地块。

  出让条件:

  1、本次出让地块设置最高限价,当地块的最高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到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包括绿色建筑、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装配式建筑)建设和摇号环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2、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提交《资金承诺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说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竞得人(暂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全部购地资金来源的审计报告,土地出让人将会同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全部购地资金审查。 

  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

  3、竞买人请按提示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竞买申请书》等竞买申请需提交的资料。若竞买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资金承诺书》等纸质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取消竞得人(暂定)资格,扣除5%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经审查,竞买人提交的全部购地资金来源的审计报告与审查结论不一致的,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撤销《成交确认书》,扣除50%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土地已交付的,竞得人应无条件将土地交还出让人,竞买人3年内不得在我市参与土地竞买。 

  5、若竞得人(暂定)未按《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没收其全部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果无效。

  城阳区

  城阳区2022年第一批次共计挂牌4宗地,总占地面积约16.2万㎡,规划总建面约32.98万平米,其中出让部分建面29.1万㎡,起拍总价13.6亿元。拍卖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下午2:30。

  2宗地块位于白云山板块,1宗地块位于城阳中心城区硕阳路北、国城路东,还有1宗位于亚洲杯足球场旁,该地块为2021年第三批次流拍的地块。 

  2021年第三批次流拍地块位于亚洲杯足球场旁,具体位置是城阳街道靖城路西、礼阳路北,占地面积38098㎡,建筑面积87625㎡(其中划拨租赁型人才住房6808.6㎡),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旅馆用地,容积率≤2.3,起拍价格5059元/㎡,最高限价5817元/㎡,起拍总价4.09亿。第三批次土拍中,有一家企业参与报名,但最后并未出价,遭遇流拍。

  出让条件:

  1、本次拍卖的地块,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同时供应。拍卖成交后,同时将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划拨给竞得人,租赁型人才住房按照《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实行配租。

  2、1-3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月18日至20日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1号地块须引进符合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一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5.1.1新能源汽车整车相关产业,2号地块须引进符合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一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6.3.3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相关产业,3号地块须引进符合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一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4.1.2生物技术药物相关产业。上述协议与签订《成交确认书》需要的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3、1-3号地块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4号地块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40%,且符合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DB37/T5127-2018)规定,具体比例以住建部门最终批准的方案为准。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

  4、本次出让住宅地块内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竞得人根据青岛市《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青民福〔2019〕29号)要求,建设并无偿移交城阳区民政部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6、3号地块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其余地块既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

  7、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应承诺购地资金为自有资金,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资金承诺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说明购地资金来源,竞得人(暂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全部购地资金来源的审计报告,土地出让人将会同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购地资金审查。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的,取消暂定竞得人竞得资格,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0%。经审查审计结论与承诺不一致的,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撤销《成交确认书》,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0%;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8、《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城阳区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境内的企业30个工作日内)在城阳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9、本次拍卖的地块设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土地竞价达到最高限价,网上土地竞价中止,住宅用地转为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包括绿色建筑、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装配式建筑)建设”环节,所有取得网上竞价资格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环节,并在1日内提交《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承诺书》。出让人按照竞买人提交的《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承诺书》,依据《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分值表》进行计分,计分最高的竞买人为暂定竞得人。若计分相同,采用摇号方式确定暂定竞得人。“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环节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10、网上拍卖实行资格审查后置。根据《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竞得人未按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逾期、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竞得结果无效,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

  11、成交价不包括:水土保持费、耕地开垦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费用。1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197.688万元,2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321万元,3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601.2675万元。(上述税费需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西海岸新区

  西海岸此次共计10宗地块挂牌,总占地面积14.3万㎡,规划总建面32.59万㎡,起拍总价约8.33亿元,同样较去年一批次出让规模缩水明显。拍卖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10时00分。

  部分地块位置示意图:

  出让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具体资格要求详见《出让须知》。联合申请竞买的,其中至少一方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中,HD2022-3012、3013、3014、3015、3016、3017、3018、3019、3020、3021号地块,竞买人均须单独申请竞买,不允许联合申请竞买。

  2、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竞买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为非青岛市黄岛区工商注册地的企业,应自土地出让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青岛市黄岛区内成立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其他用途宗地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到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包括绿色建筑、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装配式建筑)建设环节。所有取得网上竞价资格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环节,并在2022年3月19日提交《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承诺书》(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出让人按照竞买人提交的《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承诺书》,依据《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分值表》进行计分,计分最高的竞买人为暂定竞得人。若计分相同,采用摇号方式确定暂定竞得人。“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环节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建设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住宅小区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条件的通知》(青建发〔2021〕7号)、《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1〕3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建办字〔2021〕21号)文件要求。

  4、根据财综〔2021〕19号文件要求,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企业须出具《授权证明》(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同意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申报缴库手续。

  5、土地竞得企业应在项目具备交房条件后,组织并实施交房的同时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建设、销售、登记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省、市“交房即办证”相关要求。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宗地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统一处置。

  7、竞买企业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上传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文件。

  竞买企业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企业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自有资金的承诺书,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8、网上交易成交后,资格审查时,暂定竞得企业须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购地资金为自有资金的审计报告,暂定竞得企业须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购地资金为自有资金的审计报告。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审计报告或审计结论与承诺不一致的,取消暂定竞得企业竞得资格,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5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且3年内不得在我市参与土地竞买。 

  联合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

  9、竞买企业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竞买申请书》等竞买申请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企业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10、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企业所提交纸质文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当撤销竞得企业的竞得资格,没收5%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企业未按《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企业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撤销竞得企业的竞得资格,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果无效,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

  即墨区

  即墨区2022年一批次中共1宗土地挂牌,总占地面积约5.88万㎡,规划建面约17.05万㎡,折合起始楼面地价2601元/㎡,起拍总价是4.43亿元,竞买保证金2.3亿。拍卖时间为3月18日14时。

  该地块位于环秀街道烟青东路东,在2021年第三批次集中土拍中因无人出价,遭遇流拍。

  地块具体位置是环秀街道烟青东路以东、珠江二路以南、城南路以西、环秀四路以北,为金茂智慧国际城后续用地。占地5.88万㎡,容积率≤2.9,建面17.05万㎡。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挂牌对起始楼面地价和最高限价均进行了调整,原起始楼面价2462元/㎡,现起始楼面地价为2601元/㎡,最高限价2991元/㎡。 

  出让条件:

  1、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土地拍卖前输入网上交易系统,当地块的最高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到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包括绿色建筑、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装配式建筑)建设环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2、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资金承诺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说明购地资金来源,竞得人(暂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购地资金来源的审计报告,土地出让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购地资金审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具体资格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4、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资金承诺书等纸质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取消竞得人(暂定)资格,扣除5%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3年内不得在我市参与土地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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