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乐居网 资讯中心 本地新闻

正文

又有新动作 黄岛区政府发布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通告
来源:乐居买房2022-01-12 11:04:12

  乐居买房讯 近日,黄岛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的通告》(青黄政字〔2022〕4号,以下简称《通告》)。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臧浩宇对其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具体相关解读内容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0〕49号)、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2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的通告》。

  二、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调查范围。除批准列入拆迁改造的村(居)外,全区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

  (二)工作程序。1.整合数据;2.调查核实;3.成果公示;4.成果入库。

  (三)实施单位。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镇街具体组织实施做好相关工作。

  (四)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权属来源材料和调查表格材料。权属来源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建设规划许可材料等;调查表格材料包括房屋墙体调查表、建设情况审查表等,调查表格签字确认后由调查单位留存。

  三、工作意义

  通过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进一步明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不动产权,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为乡村振兴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四、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

  (二)材料收取。为简化程序申请人提供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验后只留存电子版。能共享获得的材料不得申请人重复提交。

  (三)本次权籍调查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不收取调查测绘费用。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15315328982 15315328982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